繪畫手札


151.人的天性







前幾日有位年輕的親戚,適逢正要步入職場的階段,我們聊著關於職業的話題,晚輩問我對於這方面的看法,思考後我如此回應:我從事的職業別比較單一,經驗太少了,不過若以「性質別」來看,概略至少有2類。

A類:職業的優劣、高下,甚至是對錯,較有客觀標準的認定,例如:職業運動 員,100公尺短跑成績9秒的自然比10秒的為優,事實的「數字」無法被推翻,任何的大官、權貴,或所謂的「網路帶風向」,是不可左右、改變這客觀的認定。又如醫學,在醫生的專業養成裡,什麼樣的症狀、是何種疾病、該如何醫治,皆有其客觀的認定標準,非一般人可以其三寸不爛之舌、職位頭銜、大官富豪、上司……,就改變這客觀的認定依據。

另一種B類:是相對於A類來看,就是較無法訂出客觀的認定的,就像我的職業~繪畫,純美術的繪畫,無一客觀的認定依據,例如繪畫比賽,當評審員換為另一批人,所得出的獲獎名次與獲獎人員,可能就會有極大的出入。更具體的說,有醫生執照、會計師執照、律師執照……,就是沒有「藝術家執照」。就算要找一批學識豐富的大藝術家,德高望重之人匯聚一堂,共同擬定一套「藝術家執照」考選辦法,我相信有識之士是不會讓自己去參與的。

於是,在這種的職業性質裡,就可「大家來共襄盛舉」,人人都可自圓其說,逐漸發展成能言善道的、官大學問大的、發聲管道多的、有權有勢的……去主導優劣、強弱,甚至是對錯。

最後我對這位晚輩做了個小小的結論:就看你認同哪一類,因為這2類都有出人頭地的人,因為都有其需花心思、需努力的,而關鍵是「知道自己」與「自己的價值觀」。

結束這段對談後幾天,我反覆思索「畫家」這個行業,是否可以再找到、理出在這繪畫類裡,相對來說較能有「客觀認定的依據」呢﹖

今日圖書館電郵告知,我預定借閱的書《異數》已到。取到書即翻閱推薦序文,看到劉威麟先生的一段話:「畢竟,所有的經濟體制,所有的管理模型,所有的投資高見,所有的成功哲學……都不如人的天性,…」,這句話放在藝術領域裡,是可成立的。試想,歷史上應有不少的畫(暫以A類稱之),給各行各業的任何人看,在人的天性裡,應可「認定」畫得好不好。例如林布蘭、克林姆、莫內的畫,人們可能覺得:花好多心思功夫、畫得很細緻、好有研究精神啊……等等,當然也有許多的畫(暫以B類稱之),人們看了直覺上好像很普通,或是看不懂,勉強看了畫作的導覽與說明,可能還是看不懂。

當然A、B兩類都可成立,問題在於「客觀認定」的差別,2類都存在,都有許多畫家努力追求著,2類都有出人頭地的畫家,關鍵也是「知道自己」、「知道自己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