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手札


64.「形式」與「內容」 - 景、情、理







近幾年的繪畫創作,嘗試引入老子的《道德經》,期能提升繪畫的內容,並藉由內容的改變來磨練形式的表現,以帶領形式的轉變。也因此,對繪畫的「景、情、理」之形式與內容性,有些實際經驗的心得體會。

繪畫上,「景」是客觀環境於畫面上的呈現,偏重於視覺上的繪畫形式,至於「情」和「理」是人的抒發與體悟,傾向於心理性的繪畫內容。而「景」和「情」可同時具有形式和內容兩個面向,例如見景生情、寓情於景、山情水意…,單單見一景就產生情愫。另一種是作者情帶入景中,呈現出情景交融之象,使畫面上改變客觀環境的景。

至於「理」,以《前赤壁賦》畫作為例。蘇軾的人生際遇,與對自然之偉大又獨到的見解,特令我感佩,故有感而發創作此畫。蘇軾的「前赤壁賦」文章中於景、情的鋪陳之後,引出了變與不變的哲理,「景」、「情」、「理」三者皆被敘述於文中。但是繪畫上可就不同了,「理」不能眼見於畫面(形式)上,否則易淪為說明性或說教,而喪失了繪畫最根本的繪畫性。寧願無「理」而只有「景」或「情」之一,或「景」和「情」兼備,因為這些都可賦予繪畫性的表現。形式上一有「理」,繪畫性容易被排擠,甚至這個「理」反而變成繪畫性的殺手。為了更能加強印證這個觀點,我引用余秋雨著的《藝術創造論》書中的兩段話輔助論點:

「哲理性強的作品大多是寡言的,甚至全然沉默不語。」(P.84)

  「藝術的思考,不是哲學論文式的思考,不是智力遊戲式的思考,而是意會,是神交,是頓悟,是心有所感而不必道之的那種境界。」(P.84)

多言,未必能闡釋的更完好,有時少言或默然,更能達「無聲勝有聲」的境界吧。眼見之、心念之,藝術的強大魅力,就在於能讓觀者自行進入作品裡,繼而從事心靈的運作。

那麼,繪畫如何做到具有「理」呢?方式就是--不作,畫面上(形式)不作,高行健說得更直接:「不畫邏輯。」(《論創作》P.182.)。雖是不作,但是「蘊藏著理」,只是觀者肉眼看不到。「理」可藉由畫題,或文字導覽解析告知觀者,但這都是其後,觀者一開始看畫,是直接被畫面上的「景」、「情」所吸引而喜愛這幅畫,待以後間接的、慢慢地,觀者自己或觀者們去體悟、去討論出「理」。甚至這種體悟會因時空的改變而不斷轉變,畫(形式)有盡而意(義、理)無窮,觀者會越發喜愛這幅畫所蘊含的哲理,越發佩服畫家,同時收藏此畫作者,也讚賞自己的眼光與品味。畫家與觀者皆贏。

在《前赤壁賦》畫作中,我以「各種」顏色與造型來表現文中之「變」的觀點,但各個「字形化船」又不失其「原本船形」,來展現文中之「不變」的觀點,整幅畫以黑色為底層背景,上頭的文字船賦予明朗清晰的色彩,意謂文本的轉鬱悶為明朗,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

更深入的說,只有「景」而無「情」和「理」,這種畫若只是為了賣弄技法,畫者以其技法的高高在上之姿,反倒會使觀者心生自歎不如之感,或難以親近的「距離感」。若是有「景」和「情」,但缺「理」,這種畫尚能讓畫者和觀者的內心得以抒發、宣洩,得到慰藉與順暢,畫家與觀者算是雙贏。而若能「景、情、理」三者齊備,那麼畫者和觀者之感官、心思與靈魂都可能得到最高的享受,這已超越輸贏的境界,可說是真真實實的上品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