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內容與形式時,不禁想到多數人可能會把全然抽象和不全然抽象的形式與內容給搞混了,所以特以我的畫作《道可道 非常道》做個比較與說明。《道可道 非常道》的形式與內容,在形式上是不全然抽象的,內容上則近乎於抽象。畫面上仍有半具象的痕跡可尋,給觀者有線索可探,但整體畫面所產生的狀態,無法說的完整,總有些什麼無法詳盡的抽象。
《道可道 非常道》的畫面形式,和完全抽象的無從理解之抽象畫,有非常大的差異,但常被混為一談。抽象畫常是畫面完全無跡可探,於是難以產生感觸,無感觸,硬要勉強說有感觸,可能就只能天馬行空的隨意給任何說法了。因為「說不出」什麼,好像意謂不懂、無知、無慧根,所以搞得大家非得硬生生來個「感觸一下」,否則好像是不懂畫、無法與人談畫一般。
這兩種畫都可令觀者與畫作互動,不同的是,前者是觀者有感的自動自發,後者極可能是觀者無感的不得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