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創作者常常得面臨現實的抉擇(煎熬)。創作者如果能很瀟灑、任意的作畫,而且畫作又很順利地被收藏,那麼這樣的創作,應該是很快樂、名利雙收的,而且可能是創意無限、無需遷就,有創作就能獲利。但倘若創作者努力投注心血,用盡心思創作了作品,而作品是否能被收藏尚未可知,有可能極少或全無,但生活上的種種花費未能免去,流出的不斷,開源的無緒,遇到如此的窘況,創作者是否仍能繼續堅持下去呢?
話說「患難見真情」,這句話用於畫家與創作頗為貼切,我再多加些字:「畫家在患難或得意時,見真情,見出對繪畫的真情。」這種情境,才是斷定畫家是否真誠、無怨尤的將創作視為一輩子、永恆的摯友,永恆無怨無尤的「另一個自己」吧!
以前曾請教過一位資深的高齡畫家:「請問老師,一個畫家最重要的是什麼?無論是技法、理念、風格、人脈、學歷、資歷……等等,完全沒有任何範圍的界限,一個畫家最首要的是什麼?」那位資深高齡畫家沉默片刻,眼神泛出思索,沉穩平靜的說:「不能想到錢。」
這句「不能想到錢」,真是平易而至理,因為「想到錢」這個念頭就會折損「創作的單純與真實」,一個作畫的人哪怕沒有技法、理念、風格、人脈、學歷、資歷……等等,有了作畫的單純與真實,畫就會有溫度、誠懇,自然就會感人。然而,人在生活困頓或得意時,往往也容易為錢所苦,前者是苦於缺乏,後者則苦於要的更多。
隨著時間推移,對於「創作時不能想到錢」,我有了另一種看法:「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的理解。例如,若口袋裡只有50元,要吃飯,那就吃50元以內的餐食,例如自助餐,仍可以自由選擇可吃的食物,也是可以吃飽,不用擔心錢不夠。倘若口袋裡有1000元,那就可選高檔一點的餐廳,自由選擇喜歡的食物,來完成一餐。50元和1000元兩種條件,都是純粹在吃一餐飯,都能選擇喜歡的菜色,都不用顧慮「錢」的問題。不同的條件下,做出適當的選擇,就不會把自己逼向窘迫。
「畫畫」也是,依當下自己的能耐作可作的事,尤其是在畫幅尺寸和工作室上。10號的圖,並非就比100號的圖來的差,就畫的品質論,尺幅大小非正相關,哪怕只是幾十公分內的小畫。同理,畫室的大或小也是一般。重點是,不要把自己搞到連最基本的創作都無,那如何產生好的作品呢?
創作時的解放是一極大的自由與放鬆,是享受,讓創作回歸到它的「單純與真實」,不讓其他來攪和,尤其是永嫌不夠的「那樣東西」。此時不禁想到子敏《和諧人生》(麥田出版:城邦發行,台北市,民86,頁79~80)中的一段話:「……這種『能在工作中享樂』的天賦,使他過了一輩子神仙一樣的日子。一般不幸的人,缺少這種天賦的人,通常都喜歡一邊工作一邊打他的算盤,結果工作並不能使他興奮,使他快樂;反而使他悲哀,使他憤怒。」能在工作(創作)中拋開過多雜念,享受工作(創作)帶來的樂趣,才能賦予工作(創作)與生活更大的價值與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