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的一段時期以《道德經》入畫,某天,朋友問我對於《道德經》最大的心得是什麼?思考之後我回應:《道德經》很大部分在講述「有」和「無」的整體觀,我將其視為「顯性」(有)和「隱性」(無)兼備才是事物的全貌。事情含有顯性與隱性的一體兩面,眼晴所見的是顯性,而另一面肉眼無法看到的隱性,卻常常被忽略,然而隱性的作用往往大於顯性,這正與《小王子 》一書的「重要的東西用肉眼是看不見的」(”What is essential is invisible to the eye.”),不謀而合。肉眼看不見的,才更為重要。
例如一棵樹,在地面上看到的樹是顯性(有),地面下看不到的樹根是隱性(無),而決定這棵樹茂盛、健康與否,隱藏在地面下的樹根至為關鍵。
創作一幅畫應該也要讓它包含有顯性與隱性,若缺乏其中一項,就像翅膀缺一翼,將如何飛呢?一幅畫裡,若有具象與抽象兩者並存,顯性表現在畫面上的是具象,隱性表現在畫面上的正如抽象。
有時候顯性與隱性、具象與抽象是交融在一起的,例如莫內的印象派畫,乍看是具象,一般不會把它歸類為抽象畫,可是如果看局部的特寫,它像是純粹顏色的躍動,已脫離了如照片般的形象,以這樣的觀點來看,也可以說它是色彩的抽象,那這不就包含了顯性與隱性、具象與抽象嗎,所以看莫內的畫,不同於依照著風景照片刻描的畫,所以才那麼的耐人尋味。